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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21217007 | ||
标 题 | 补路未设警示牌,致使三轮车损毁 | ||
手 机 | 18729498451 | ||
发件IP | 112.46.64.* | ||
写信时间 | 2022年12月17日 | ||
信件内容 | 县长您好!位于路井镇西吴村村路段在修补挖路时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致使过往行人三轮车毁坏,至今都将快一个月时间,都没找到由哪个单位负责,该找谁赔偿,建议县长大人能为民办事,尽快找到施工单位,合理赔偿。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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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和信任! 针对您所反映问题,经查:您系和家庄东风村人,11月26日下午14:00途经路井镇西吴村巷道,该巷道近期施工硬化(期间摆放水泥块提示路人禁入施工区),不知何原因,您开车进入施工区,导致车辆受损,您当即报警要求处理,后经路井派出所及西吴村干部现场查看情况后进行调解,并提出调解方案,您表示不同意该调解方案。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六条规定:“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反映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特此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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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县长信箱 | ||
回复单位 | 政府办 | ||
处理时间 | 2022年12月19日 |